公告
- 单张彩票中奖金额不超过5000元的,中奖者可在销售点兑奖;超过5000元的,中奖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北京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办理兑奖手续;每期自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为兑奖期,最后一天若遇到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包括公休日),则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逾期未兑,视为弃奖。
- 中心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先农坛体育场一号楼。
- 兑奖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4:30。
- 联系电话:
- 010-63020690-6666/7777
2010年北京市电脑型体育彩票专卖店征召公告
为了适应北京市体育彩票事业发展的需要,北京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决定,在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石景山区共征召20家,朝阳区和海淀区各征召30家,丰台区征召20家,总计100家B级专卖店,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凡年龄在18周岁到60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进行申报。
2、申请人需具有经营场所的使用权或租赁权。
3、申请人必须参与专卖店的经营管理,并保证店内拥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专职销售员1名,兼职销售员1名。
4、申请场所应为独立销售环境,可悬挂独立的门头标识(具有2平方米以上设备安放空间和10平方米以上销售环境的优先考虑);同时须具备热线销售条件:有一条不低于1M的ADSL线路专供体彩销售设备使用,且具备220v可靠接地电源。
5、申请场所需具备基础装修,具有可以悬挂4幅走势图(1.7米X1.1米/幅)的墙体面积;同时申请人需自备32寸液晶电视。
6、申请人经审核批准同意后,需一次性交纳设备押金2万元整。
7、为保证体彩专卖店的合理布局,申报的经营场所需与现有体彩专卖店有一定距离。
8、申请者必须承诺遵守北京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的各项规定。
9、无其他经营项目的申请场所优先考虑。
10、如申请人是已在从事体育彩票销售的业主,其现有专卖店的销量情况(所有专卖店月均销售额不低于8万元,最低销售额为4万元)为必要审核条件。
11、申请人可以没有彩票销售经验;如申请人现无其他职业收入,拟以体育彩票销售作为唯一职业,可优先考虑。
12、申请人须接受销售体育彩票所有产品(含电脑型和即开型体育彩票)。
三、报名时间
2010年2月22号——2010年2月28号
四、咨询电话
63020690转6666或77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