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 单张彩票中奖金额不超过5000元的,中奖者可在销售点兑奖;超过5000元的,中奖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北京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办理兑奖手续;每期自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为兑奖期,最后一天若遇到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包括公休日),则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逾期未兑,视为弃奖。
- 中心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先农坛体育场一号楼。
- 兑奖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4:30。
- 联系电话:
- 010-63199666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体育彩票中奖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2009年06月02日
(财税字[1998]12号,1998年4月27日)
为了有利于动员全社会力量资助和发展我国的体育事业、经研究决定,对个人购买体育彩票中奖收入的所得税政策作如下调整:凡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本规定自1998年4月1日起执行。
【信息来源:中国体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