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 单张彩票中奖金额不超过5000元的,中奖者可在销售点兑奖;超过5000元的,中奖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北京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办理兑奖手续;每期自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为兑奖期,最后一天若遇到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包括公休日),则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逾期未兑,视为弃奖。
  • 中心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先农坛体育场一号楼。
  • 兑奖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4:30。
  • 联系电话:
  • 010-63199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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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 三 六
CCTV5:
21:50—22:00

旅游卫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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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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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 五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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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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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视台 体育频道
22:20《京彩时刻》

足球彩票资金结算暂行规定

2009年06月02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足球彩票资金结算管理,规范足球彩票资金结算工作,根据国家有关彩票政策以及《中国足球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办法》,结合足球彩票资金结算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足球彩票实行全国统一计奖,彩池共享,特等奖奖金实行全国统筹支付。

第三条  足球彩票销售收入以奖期为统计周期:总局体彩中心每月按奖期汇总数与省级彩票中心结算一次。

第四条 足球彩票资金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

第二章   资金结算

第五条  足球彩票销售实现后,省级体彩中心应及时按规定比例进行资金分配。

第六条  足球彩票公益金由省级体彩中心统一集中,并在每月10日前,及时足额将上月筹集的公益金缴入省级财政专户。

第七条  足球彩票发行成本费按《中国足球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的比例进行分配,并根据现行电脑体育彩票的有关规定办理资金结算。

第八条  足球彩票返奖奖金分调节基金、固定奖和浮动奖三部分。

足球彩票调节基金是按返奖奖金的2%计提和弃奖收入等组成,用于支付各种不可预见的奖金支出、调节大奖彩池以及增设特别奖项等。

足球彩票固定奖是指预先设定的奖金数额固定的奖项。

足球彩票浮动奖是指随中奖注数浮动的奖金数额不固定的奖项。彩票机构可视调节基金规模适当调节浮动奖彩池。

第九条  省级彩票中心按奖期计提返奖奖金,并每月结算出返奖奖金收支结存情况。省级彩票中心应将按月汇总的各奖期未兑付奖金(含计提的调节基金、特等奖奖金、弃奖收入等),于每月15日前上缴总局彩票中心,由总局彩票中心在全国范围内统筹足球彩票特等奖奖金。

第十条  当足球彩票特等奖或其他奖项出现或集中分布在某省,导致该省足球彩票奖金兑付出现超支时,其差额由总局彩票中心予以补足。

第十一条  足球彩票弃奖收入由省级彩票中心按月汇总,于每月15日前上缴总局彩票中心,纳入足球彩票调节基金,专款专用。

第三章   中奖奖金兑付

第十二条  足球彩票固定奖和1000元以下的浮动奖奖金由销售网点代为兑付。

第十三条  足球彩票除特等奖外的浮动奖(1000元以上)由省级体彩中心和所属管理站兑付。

第十四条  足球彩票特等奖奖金由总局彩票中心在全国范围内统筹,并及时将特等奖奖金拨付给出奖省市,由省级彩票中心兑付。

第十五条  足球彩票特等奖得主应在有效兑奖期限内向销售网点所属省级彩票中心申报。省级彩票中心应对中奖彩票原件进行核对,经核对无误后,通知中奖人填写兑奖登记表,同时收取中奖彩票原件和中奖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及时将中奖彩票复印件和兑奖登记表传真至总局彩票中心,以申请特等奖奖金。

第十六条  总局彩票中心在受理特等奖奖金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特等奖奖金数额抵扣应上缴奖金数额后的差额划给中奖者所在省级彩票中心,由省级彩票中心在代扣个人偶然所得税后发放给中奖人。

第四章   销售款汇缴与佣金派发

第十七条  销售网点一般以5天为一缴款周期,在指定缴款日(一般是每旬中尾数为1和6的日期)将彩票销售款减去兑付固定奖和1000元以下浮动奖后的余额缴至省级彩票中心指定的银行帐户。

第十八条  足球彩票资金结算银行应在销售网点缴款的次日将收到的各销售点彩票资金归集到省级彩票中心指定帐户,并及时将各网点缴款数据通过网络或磁盘发送到省级彩票中心,以便省级彩票中心核对、查询各销售网点缴款情况。

第十九条  省级彩票中心应定期向各管理站下发所属销售网点缴款明细表。各分支管理站应督促所属销售网点按时结算彩票款。

第二十条  省级彩票中心每月上旬按月销售额(上月各奖期之和)与管理站和销售网点结算一次管理经费和销售佣金。

第五章   兑奖票保存

第二十一条  足球彩票固定奖和1000元以下的浮动奖兑奖票已经省级彩票中心机房数据库确认,可由销售网点盖章收回后自行处理。省级彩票中心应将每期足球彩票固定奖和1000元以下浮动奖的兑奖汇总表附在会计凭证中。

第二十二条  足球彩票除特等奖外的浮动奖(1000元以上)应保存中奖彩票复印件和奖金兑付登记表,由省级彩票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按奖期汇总,另行装订成册,存档备查,并实行谁兑付谁保管的原则。省级彩票中心应将每期浮动奖兑奖汇总表附在会计凭证中。

第二十三条  足球彩票特等奖的中奖彩票复印件和兑奖登记表应附在彩票机构的会计凭证中。

第六章   其  它

第二十四条  未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有关彩票资金的,彩票管理机构视情况可给予通报批评、暂停足球彩票销售资格、每超过5天按未缴金额的1%加收滞纳金、建议给予主要责任人行政处分等处罚。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原电脑传统型体育彩票有关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  省级彩票中心可结合本地彩票资金结算的实际情况,制定足球彩票财务结算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01年7月24日


【信息来源:中国体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