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 单张彩票中奖金额不超过5000元的,中奖者可在销售点兑奖;超过5000元的,中奖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北京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办理兑奖手续;每期自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为兑奖期,最后一天若遇到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包括公休日),则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逾期未兑,视为弃奖。
- 中心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先农坛体育场一号楼。
- 兑奖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4:30。
- 联系电话:
- 010-63199666
财政部《关于停止“排列3”体彩派奖活动的通知》
2009年06月05日
鉴于“排列3”电脑体育彩票调节基金已全部用于派奖支出,为保证彩票市场平稳运行和彩票机构财务安全,根据《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财综[2002]13号)、《彩票发行与销售机构财务管理办法》(财综[2001]84号)等规定,现决定自2007年3月21日(第07072期)起停止排列3电脑体育彩票派奖活动。排列3电脑体育彩票调节基金亏损部分从发行经费中垫支。
财政部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日
【信息来源:财政部】


